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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:
教會對一夫多妻制的立場為何? 解答: 興格萊戈登會長在1998年針對教會對一夫多妻制的立場作了以下的表示: 「本教會與實行一夫多妻制的那些人毫無關係。 他們不是本教會的教友。 . . . 若我們有任何教友經發現實行一夫多妻制的婚姻,他們就會被開除教籍,這是本教會所能施行的最嚴厲懲罰。 那些當事人的行為非但直接與民法牴觸,同時也違反了本教會的律法。」 主曾在不同的時期吩咐祂的人民實行一夫多妻。 舉例來說,祂給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、摩西、大衛和所羅門此一誡命(Doctrine and Covenants 132:1)。 在此福音期,主命令一些早期的聖徒實行一夫多妻。 斯密約瑟先知以及他身邊親近的人,像楊百翰、金鮑賀博都曾面對過遵守此項誡命的挑戰,不過他們都服從了。 教會領袖掌管此一方式的實施。 實行此誡命的人需蒙授權,並且這類婚姻需要經由聖職的印證權力來締結。 1890年伍惠福會長得到啟示,教會領袖應停止教導一夫多妻制(Official Declaration 1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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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是神計畫中的一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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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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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的家庭關係能鞏固個人、社會和國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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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應該彼此相愛、互相照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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